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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出炉

作者: 发布于:2015-03-09 16:54: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4年上报电梯事故共48起,死亡36人,万台死亡人数约为0.10,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安全水平。但是,由于目前还存在住宅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造成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不及时,电梯困人等故障时有发生,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新期待。2015年3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进一步理顺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等各环节权责关系,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为抓手,建立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推动电梯维修资金提取制度的完善,构建起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坚决转变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理念,减少事前审批和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宏观调控,加强部门合作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自我约束、优胜劣汰、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方案》还明确六大主要措施:完善法规体系,构建清晰的安全责任链条;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电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行业公开透明,发挥市场淘汰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进检验改革,提高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服务,建立社会救助和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机制。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一、电梯安全形势
 
  目前,我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截至2014年底,全国在用电梯达到360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其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
 
  质检部门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2013年11月,质检总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等5项改革创新的措施。各地积极试点和推进,取得较好成效。近年来,电梯事故趋于平稳下降,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安全态势。2014年上报电梯事故共48起,死亡36人,万台死亡人数约为0.10,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安全水平。但是,由于目前还存在住宅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造成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不及时,电梯困人等故障时有发生,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新期待。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试点和推进改革的经验,在《意见》提出的5项措施基础上,全面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
 
  进一步理顺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等各环节权责关系,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为抓手,建立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推动电梯维修资金提取制度的完善,构建起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坚决转变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理念,减少事前审批和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宏观调控,加强部门合作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自我约束、优胜劣汰、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法规体系,构建清晰的安全责任链条。加快制定部门规章《电梯安全监察规定》,并争取与住建部联合公布,明确电梯从选型采购直至报废更新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使用环节,强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承担首负责任;在生产环节,强化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责任,逐步推进制造单位维护保养电梯并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的制度。整合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关标准的协调体系,在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上,建立更加严格、适合中国国情的电梯标准体系,提高电梯的本质安全。
 
  (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电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行政许可改革的方向,取消合并电梯安装、改造和部件许可,促进生产环节安全责任向制造企业集中。调整制造许可的方式和条件,强调企业的科技研发和维保服务能力,促进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发展、维保企业连锁化发展,提高生产集中度,构建责任清晰、权责一致、利益均衡的新型电梯产业链。
 
  (三)促进行业公开透明,发挥市场淘汰和社会监督机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的要求,积极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扩大群众投诉渠道等,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监测并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的信息,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以市场无形之手倒逼物业、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行业内倡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公示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电梯生产企业公示维保、修理、改造等服务的内容、价格和零部件清单等,促进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的形成。
 
  (四)推进检验改革,提高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进程,强化企业自检、优化检验机构法检、加强政府抽查,提高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强化自检,明确并强化电梯制造、使用、维保单位的定期自行检验检查,加强对企业检验检测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优化法检,试点由企业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强化新产品型式试验和一致性抽检,在安装监督检验中增加对整机配置的检查,根据风险情况,调整电梯定期检验的周期和内容,使强制性检验更加科学有效。在企业自检和检验机构法检基础上,争取财政立项,由政府所属公益性检验检查机构,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电梯安全状况进行抽检,对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机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更好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督作用。
 
  (五)加强公共服务,建立社会救助和服务体系。突出电梯使用的公共属性,加快在全国推广和建设“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把“96333”建设成保障群众乘梯安全的民生热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发挥保险机制在事故赔偿、事故预防的作用,建立保障电梯安全的社会救助机制。继续联合教育部等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构建“电梯安全、你我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机制。电梯安全涉及方方面面和多个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商务、安监、保监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相关部门尽快解决电梯选型配置、施工安全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保障房电梯维保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完善多部门综合监管和隐患综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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