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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梯安全立法工作任重道远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布于:2015-12-14 16:01: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这块位置,我们已经帮您踩过”……2015年,电梯安全问题从未如此备受关注。随着7月以后,全国相继发生几起电梯伤人事故,不少人谈“梯”色变。特别是自荆州自动扶梯事故视频上网后,对大家的心理产生强烈冲击,甚至出现个别乘梯恐慌的现象。于是,各地商场、超市纷纷在电梯口贴上温馨提示。

 

  7月,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该标准由我国自主研制,目前国际上尚无相关的国际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该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电梯安全立法工作相继启动,广东首当其冲。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首部关于电梯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首次提出了电梯使用管理人的概念、范畴,明确了安全责任和义务,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明确使用管理人,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2015年9月24日,由南京市质监局发起并牵头制定的国内首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技术规范》发布,今后全国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都可以此《规范》为“模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技术平台。

 

  2015年12月,我国首个“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在贵州省正式启动。平台启动应用后,乘客被困电梯时等待救援时间过长、救援模式和方法效果不佳的难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我国电梯安全立法工作任重道远。而随着立法工作的推进,电梯运行管理将面临更严格、更全面的法律法规条例。

 

2015年我国各地电梯立法情况

2015年我国各地电梯立法情况

(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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