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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国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7-18 13:31:00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我国电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10年我国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万台死亡人数为0.17。电梯事故稳中有降,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安全形势。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已成为百姓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在提升公众的生产、生活效率与质量的同时,其安全工作也成为一项民生工程,其安全状况备受公众与媒体关注。截至2010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达到162.8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每年新增的电梯数在30万台以上,占全球每年新增电梯总量的一半以上。上海、北京等几个城市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10万台。上海甚至超过纽约成为全世界电梯最多的城市。目前,我国电梯产量、电梯保有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
  
  据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吴旭正介绍,我国在电梯数量快速增加的情况下,电梯事故稳中有降,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安全形势。从2005年开始,平均每年电梯事故起数在40起、死亡人数在30人左右。电梯万台事故率和万台死亡人数稳步下降,不仅低于特种设备平均水平,也低于锅炉、压力容器等其他特种设备。
  
  据了解,近年电梯事故中,违章操作占62.7%,设备缺陷占22.7%,意外占8.0%,非法使用设备占6.6%。在事故受伤害人员中,普通乘客占50%,维护保养人员占13%,安装工人占12%,电梯操作人员占4%,其他包括保安等未经培训的人员占21%。在违章操作中,擅自开启层门导致人员坠落、电梯层门被短接导致开门走车发生剪切、在门区维修中违章操作被意外挤压剪切、电梯困人逃生不当等都是比较常见的。此外,近年来发生的,如梯级与扶手带不同步、梯级与围裙板间隙伤人、梯级驱动链断造成梯级逆转等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事故,其特点是设备“主动”伤人造成的,维护保养不到位、使用单位没有主动履行安全责任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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