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吉林:委员建议立法保障电梯安全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0:12:24 来源:新文化报 - 新文化网

   6月17日,省政协召开咨政协商座谈会。会上,禹治洪、袁振江、李贺平、姜艳芳、韩起祥、苏锰、廉凤武、韩秋红、王洪岩、王俪潼等委员和专家学者分别发言,围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这一话题,与省政府、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综合分析了当前电梯运行维保状况和电梯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现状,提出很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协主席黄燕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吉林:委员建议立法保障电梯安全
咨政协商座谈会
  我省仍有“三无”电梯491台
 
  会上,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郭忠强汇报了全省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截至2015年底,全省在用电梯共计62945台,其中长春市31453台,吉林市8393台,延边州4025台,四平市3585台,通化市4192台,白城市1467台,辽源市2217台、松原市3560台、白山市2157台、长白山161台、梅河口市719台、公主岭市1016台。我省在用电梯,近七成为居民住宅使用电梯,截止目前共计42225台,其中长春市占了近一半,吉林市6589台,延边州、松原市、通化市在2000台以上。在居民住宅使用电梯中,全省还有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491台,其中长春市386台、吉林市10台、延边州2台、四平市1台、白城市4台、辽源市2台、松原市82台、梅河口4台。
 
  近三年发生4起电梯安全事故
 
  近三年来,我省共发生4起电梯安全事故,其中2012年1起,死亡1人;2013年2起、死亡2人;2015年1起,死亡1人。4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维保单位维护保养不到位,安装维修人员违章作业,乘客缺乏应用的安全意识等。
 
  近几年在电梯安全监管方面,质监部门积极开展工作,排查整治电梯安全隐患。2015年全年共完成隐患电梯整改1782台。今年以来,在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全省质监部门共成立92个检查组,出动5658人次,抽查2432家电梯使用单位,检查电梯17733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1824台,完成隐患整改1054台,正在整改617台,封停153台。
 
  同时开展在用电梯监督抽查。推进电梯动态和网络化监督,在前几年开展电梯普查的基础上,落实电梯使用单位户户登记,在用电梯台台建档,将全省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信息全部纳入吉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及时掌握和更新电梯数量变化及检验、安全隐患整治等情况,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网通。
 
  多项措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郭忠强还表示,近几年来,我省电梯数量不断增加,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电梯安全隐患随之增多,安全监管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电梯使用管理涉及业主、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多个主体,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存在相互推诿现象。二是电梯使用状况比较复杂,致使一些电梯超负荷运转,增加了电梯的安全隐患。三是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资金不到位,电梯不能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致使部分电梯带病运行。四是电梯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安全监管力量也明显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和改进我省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明确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共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为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使用负第一责任。二是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职责。市县政府应对辖区内电梯安全负总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乡镇政府也应负责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督促各方落实安全责任,协调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等费用。三是建立住宅电梯专项维修资金筹措机制。明确电梯维修改造以及更新所需费用从住房维修基金中提取,并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更新维修改造便利使用机制。对无经费渠道的“三无电梯”或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地方政府予以资金补助。四是加大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力度。五是适当增加电梯监察人员。
 
  委员建议立法保障电梯安全
 
  省政协常委禹治洪建议,从教育入手,强化早期预防。一是抓安全教育普及,开展经常性、常态化普及教育,适时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演练;另一方面抓好儿童和青少年的电梯安全教育工作,将电梯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当中。
 
  “同时,从细节入手,强化管理过程,积极探索研究安全防范措施。还要从薄弱环节入手,强化党委政府的人文关怀,比如政府投入资金对废旧电梯进行检测维保,解决安全隐患。另外,强化超前问责,建立起严格具体的责任体系,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禹治洪还建议,有关部门要积极调研,抓紧立法,让电梯安全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电梯安全问题。
 
  省政协常委袁振江建议,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电梯使用权,落实其首负责任。发挥政府主导和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电梯。同时,要加大监察力度,清理整顿维保市场,规范维保准入资格;建立信用平台,取缔末位维保资格,构建以制造企业为主题的电梯维保体系。还要广泛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宣传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和应急指南,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省政协委员李贺平说,电梯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它涉及到电梯的制造、安装、运行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监管,技术评估等多个环节。电梯安全不是哪个主体、哪个环节、哪一方面的事情,它涉及到多个环节、多元主体、多种责任。其实,电梯安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体系显得至关重要。
 
  在听取了委员们的发言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采纳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开展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责任,规范电梯使用监管,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加强动态监管网建设,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