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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梯投保未来或将全覆盖

作者:郭畅 发布于:2016-12-23 10:42:10 来源:海南日报
    电梯,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便捷工具。近年来,随着国内有关电梯的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公众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也不断增加。
 
海口:电梯投保未来或将全覆盖
 
    近日,海口市推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只要投保,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介入理赔,避免责任认定不清、由谁来付赔偿金等问题。在当天的项目启动仪式现场,有400余户电梯现场签约参保。下一步,海口市将计划通过电梯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牵头,鼓励物业公司及电梯维保公司购买该项保险。
 
    “相较于传统电梯保险,此次电梯安全责任险降低了参保费用,增加了赔偿限额。”海口市电梯协会秘书长陈鸿信称。
 
    由谁投保?怎么赔?赔多少?
 
    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当前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背景下,一种保障电梯、维修人员乃至乘梯人员的电梯安全责任险应运而生,起到了为企业和政府“兜底”的作用。
 
    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的事件,依法由电梯管理者或所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电梯所属机构可以通过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换种说法,投保人以维保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为主,一般从维保费里来出,不会额外增加业主的负担。
 
    在赔付方面,在电梯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认定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可以确定的损失预赔50%用于事故处理和人员救治。
 
    而赔付金额也有详细认定,电梯基本险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4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赔偿限额为10万元);乘客滞留责任附加险赔偿限额为:滞留40分钟至1.5小时,每人赔偿200元;滞留1.5小时以上,每人赔偿400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限额1万元;雇员伤害责任附加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在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如果一个电梯事故中有多人受伤或者死亡,每个受害者拿到的赔偿可能就不到100万元。
 
    业内建议:可效仿交强险实现全覆盖
 
    业内人士分析,电梯成为市民出行必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发生故障或事故时,乘梯人往往因为电梯的安全责任主体不清晰,在维权过程中被多方“踢皮球”,遭遇难赔付、难到位。可以说,电梯安全责任险示范项目的推广,是海口市电梯安全监管机制的创新,值得海南其它市县借鉴。
 
    一项统计显示,全国目前的电梯保有量已经超过400万台,年增长速度超过20%,全国的电梯投保率不足5%。
 
    目前海口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刚刚落地,如何进一步提高覆盖面、让项目叫好又叫座?电梯管理部门、使用者建议,像交强险一样,给电梯强制保险。而且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等积极投保。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表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于促进电梯的安全至关重要,它实际上是保障电梯安全的一种社会救助机制。
 
    “这次投保虽然不是强制行为,但对企业来说,能明显增加抗风险能力。”海口市质监局副局长郑延安表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非常必要,未来有可能成为“城市垂直交通的交强险”。
 
    所以说,电梯投保若要从目前的鼓励、倡导,到效仿交强险强制推广,一方面要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的投保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有相关立法予以明确电梯必须投保,同时明确电梯的责任人以及责任人必须承担的义务,让市民真正乘梯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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