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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首个电梯责任险签订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0:33:25 来源:衢州日报

     近日,柯城区妇幼保健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签订协议,为院内的一台厢式电梯投保了责任险。这是我市首个电梯责任险。

 
    目前,我市共有在用电梯3800多台,柯城区占了1/5,有728台。其中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的老电梯有86台,占全市的一半。到了雨季或高温季节,电梯困人事件时有发生。
 
    “推行电梯责任险,可以保障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赔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柯城区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开展的“电梯安全大会战”行动中,该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9台电梯逐台进行整改,目前还剩8台须更新改造。除了督促使用单位定期开展维护,以及在社区组织安全讲座外,他们希望一些电梯的使用单位能为电梯保险。
 
    电梯责任险是指在保险电梯内,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按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电梯维保单位、物业等电梯使用单位以及业主、商场、宾馆等电梯的所有人,都可以是保险投保人,在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电梯合格后,就可以进行投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柯城支公司负责人解释,以柯城区妇保院为例,按一台电梯年保费500元投保,每次事故的累积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每人的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也就是说,如有市民在这台电梯内遭遇事故,保险公司最高可给每人赔付100万元。同时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其它理赔增值服务,比如医疗跟踪、法律救援、重大赔案预付等。
 
    “我们选择了保额最高的一种,就是考虑万一发生意外,受害人能得到及时赔偿,医院也能减轻压力。”柯城区妇幼保健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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