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加强电梯监管 确保安全运行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08-11-03 11:27: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访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刘新华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刘新华

  作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刘新华每天忙碌于北京各公共场所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工作。他的办公室不足10平米,办公室内布置也很简单,除了2个办公桌,一个书柜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什么大物件。但一眼扫过去,书柜上面摆放着的几顶安全帽却很乍眼,这是刘新华工作中必须拥有的“装备”,时刻准备着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电梯作为载人的垂直交通工具,必须将安全运行放在首位。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从设计、制造、安装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到防止危险的发生。电梯正常运行后,要定期对其进行维保,从而减少电梯故障率。”刘新华强调了电梯安全的重要性。
  
  多项规范保电梯安全

  
  北京作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直把安全工作摆在了一定的高度。特别是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可以说是对各项安全工作的一次“大考”。刘新华表示:“从年初,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就日益繁忙起来,先是为奥运保驾护航,然后迎来了‘十一’黄金周,随后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召开,这些对各项安全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作为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更是奋战在第一线。”
  
  刘新华介绍:“北京市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低,电梯安全事故95%是发生在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伤亡人员基本上是施工人员,另外5%的事故发生是由于违章操作所致,作为安全监察机构我们有责任指导和督促生产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电梯安全工作,确保奥运期间电梯的安全运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去年3月份制定了三个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安全规范》、《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自检规则》,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就电梯安全问题发布的强制性地方标准。三个强制性地方标准对电梯安装改造和日常维修保养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规定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企业必须对自己生产或负责使用的电梯进行全程监控、维护保养,保证其安全。
  
  推出维保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电梯市场非常巨大,近几年,每年需求都以过万台的数量递增,2006年安装电梯11000台,2007年安装电梯12000台。目前,北京市在用电梯达到了95000台,今年增长量仍然有望突破万台。”刘新华对北京电梯市场进行了分析。
  
  如此庞大的电梯市场,电梯使用中的维修、保养和运行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59件重要实事中,“加强在用电梯管理”等问题排在了第15位。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成为监察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为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的行为,北京市工商局和质监局共同推出了《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并于10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新出台的合同中,对于生活中常见的“电梯困人”、“电梯求救电话不明”和“电梯伤人”的情况都进行了规定。电梯困人时,维保单位应当在不超过30分钟内抵达现场;电梯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的电话通讯、监控摄像等系统安全可靠并制定电梯事故救援预案。此外还明确了维保单位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制造质量是保证安全的根本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具有一定特殊性,电梯制造、安装施工、以及维修保养质量,对电梯能否安全运行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任何单位要安装、改造电梯都需要到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施工单位需上报具体安装地点、台数、电梯型号等,安装完毕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刘新华表示:“国家对电梯制造安全性非常重视,针对垂直电梯,制定出了统一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为GB16899。电梯安全与否表现在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导轨、钢丝绳、轿厢、门机系统等方面。如果任何一个部件出现问题,都会对电梯产生安全隐患,因此,产品制造质量过关是保证电梯安全的前提。如果电梯安装不够合理,对电梯运行稳定性以及舒适性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维保不及时不到位,会增加电梯故障率的发生。”
  
  目前,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老电梯进行改造,尽量使用智能化控制的电梯。刘新华认为,电梯是否需要改造应考虑两点,即安全性和经济性。一些电梯使用了好多年,零部件严重磨损,功能比较落后,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就需要及时改造更新。还有一部分电梯使用的虽然是传统电梯技术,能耗较高,使用单位需要测算一下现有电梯的耗能产生的费用,与重新更换电梯的造价之间的关系,再决定是否更新改造。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