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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电梯投诉案续:谁有资格安装仍有争议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1-11-07 14: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浙江义乌电梯投诉案追踪报道
   
  编者按  备受关注的浙江义乌电梯投诉案有了新进展。
  
  10月14日,本报电梯周刊对浙江省义乌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电梯采购投诉案进行了报道,在整个投诉案件中,代理商有无资格安装电梯成为焦点,该篇报道刊登后得到了政府采购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
  
  10月24日,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投诉供应商给予回复,尊重评审专家及采购单位的意见。即招标文件中提到“【*】电梯的安装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承担,确保提供良好的安装质量”的要求,可以理解为既可以是电梯制造厂商内部的安装部门,也可以是其指定或者授权的安装部门。
  
  这样的回复,并不能让投诉供应商们满意。那么,“【*】电梯的安装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承担,确保提供良好的安装质量”这句话究竟该如何理解,本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以及政府采购律师,他们对此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处理结果:
  
  尊重评审专家及采购单位意见
  
  在众人企盼中,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给出了“义乌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电梯采购投诉案”处理意见,即认同专家评审结果。
  
  9月15日,浙江义乌捷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对义乌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电梯采购项目评审结果不满,向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主要内容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电梯的安装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承担,确保提供良好的安装质量”,而预中标单位为代理商,不能认定为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
  
  10月24日,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复了供应商投诉内容,具体回复为:1、收到浙江义乌捷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恒通电梯有限公司来文后,我办立即组织专人调查了解此事,发函给采购单位义乌市安居工程指挥部,要求其会同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作出详细解释,并提出处理意见。2、现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对相关条款作出说明;(以下文字为义乌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于9月21日发给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函中的部分内容:即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到“【*】电梯的安装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承担,确保提供良好的安装质量”的要求,我们尊重并认可专家评委会对于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的定义:既可以是电梯制造厂商内部的安装部门,也可以是其指定或者授权的安装部门。)3、我办尊重评审专家及采购单位的意见。
  
  专家看法:
  
  代理商无资格安装电梯
  
  虽然监管部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认同专家评审结果以及采购单位的意见,但这样的处理意见并没有让投诉供应商心服口服。
  
  究竟如何准确理解“【*】电梯的安装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承担,确保提供良好的安装质量”这句话,业内专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高级工程师、资深电梯评标专家赵国先表示,招标文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招标文件一旦形成并进入招投标环节,评标专家就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来评审,既然招标文件要求电梯安装必须由制造厂家施工安装部门负责,那么就只能由厂家来安装。
  
  那么在评标过程中,为何一些专家把“【*】电梯的安装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施工安装部门承担,确保提供良好的安装质量”,理解为既可以是电梯制造厂商内部的安装部门,也可以是其指定或者授权的安装部门。对此赵国先认为,这种理解太牵强,同时也反映出部分评审专家责任心不强以及专业水平不够高。
  
  随后在记者对多名专家的采访中,他们均表示专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来评标,只能有厂家来负责安装,不能理解为既可以是厂家安装也可以是代理商安装。
  
  律师支招:
  
  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收到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回复函后,我们感觉到很失望,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进行。”浙江义乌捷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此案件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雷锋,他分析说:“从招标文件要求来看,如果负责电梯安装的不是厂家是不符合要求的。如果是代理商参与投标,可以与厂家签订一个协议,说明由代理商负责销售、厂家负责安装,一并放在投标文件中,应该就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对于监管部门最终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张雷锋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尊重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的意见,也是监管部门处理投诉案件时常用的一种手法。但如果供应商觉得这样的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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