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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电梯定点采购实现多方共赢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0-07-30 09: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的采购行为往往被称为政府采购市场的风向标。2007年,国采中心在全国率先推出电梯定点采购,经过摸索与探索,国采中心用实际行动证明了电梯定点采购的成功,并得到了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的广泛认同。

  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据悉,国采中心电梯采购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两种方式。对于120万元以上的电梯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于12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定点采购。

  国采中心采购三处调研员吕春发表示:“实行定点采购主要目的是方便采购单位购买产品,提高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节约采购资金。通过三年多的检验,受到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广泛好评,扩大了采购规模,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声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据介绍,国采中心从2007年开始实行电梯定点采购,定点周期为两年。通过公开招标先后共有12家电梯生产企业成为定点供应商。实行电梯定点采购以来,总计完成160个项目共251部电梯的采购,采购金额共计7193万元。

  2009年4月1日国采中心开始第二批电梯定点采购招标,共有9家企业入围,自2009年4月1日至今,电梯定点采购量完成142部,采购金额达4082万元。2009年年初以来,公开招标的电梯项目共9项,完成采购金额共计2964万元。

  严格监管定点供应商行为

  吕春发表示:“在电梯定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应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服务合同》的服务条款,监督定点供应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定点供应商存在不按协议规定提供服务的,采购单位可填写《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采购投诉表》到采购中心投诉。采购中心收到投诉表后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按照协议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

  国采中心还会不定期考核和公布定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及各单位投诉情况,淘汰违规的定点供应商。吕春发表示:“到目前为止,由于管理监督到位,尚未发现不履行义务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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