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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维保价格纳入评审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0-07-30 08: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上海市电梯产业相对发达,近年来电梯采购量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电梯采购已有十年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费嗣梁介绍。

  多种采购方式相结合

  费嗣梁介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比较活跃,从采购中心中标成交结果分析,参加过采购中心组织的电梯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90%以上中标成交过。”2009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采购金额为2000万元,今年将达到5000万元。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电梯采购活动时,会根据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具体包括:市区联动采购、归集采购、协议采购等。费嗣梁表示:“上海实行两级政府两级财政管理,区一级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由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在上海奉贤区中心医院电梯采购过程中实现了市区两级联动,由市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合同金额达到1152万元,起到了较好效果。”

  为了达到采购规模效应,虽然采购人不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同类电梯的项目特点,进行了归纳集中采购,不仅提高了采购效率,也达到了价格低、质量好的采购效果。另外,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针对零星电梯项目,今年还组织实施了电梯协议采购,根据试行情况,将逐步完善。

  在电梯招标过程中,除了把握采购需求外,还应该注重以下几点,费嗣梁强调说:“由于电梯使用周期较长,维保费用直接影响使用成本,为了维护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中心将电梯维保报价也列入了评审范围。电梯安装与建筑施工相关,要保证电梯供货、安装与整体工程进度相互衔接,还必须明确交货期。”

  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力度

  在采购电梯的过程中,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注重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包括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鼓励自主创新产品政策等。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应当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或服务,同时免收投标保证金。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操作规程(试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过程中落实了自主创新产品加分办法,通过对一系列政策的落实,得到了采购人与供应商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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