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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淘汰低报价供应商不合理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5-06-09 16:17: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淘汰低报价供应商或对低报价供应商进行扣分,都是不合理的,容易导致高价中标,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律和原则。” 中国建设机械总公司高级工程师、资深电梯评标专家杨凯评价说。
  以平均价为基准价不科学
  在电梯采购评分方法中,以平均价为基准价的计算方式逐渐被采用。计算方法一般为,当有效投标报价在5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5家及以下时,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杨凯分析说,以平均价为基准价,不利于采购到价格实惠的产品,不够科学。比如,三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别是90万元、100万元和110万元,如果采用平均价为基准价,在技术和服务水平相当的前提下,报价100万元的供应商就更容易中标,但显然报价90万元的供应商价格更实惠。
  以浙江湖州某电梯项目为例,价格分为40分,按照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方式,设定一个K值,K=(投标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0.6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0.4分。
  假定基准价为100万元,报价110万元的供应商,算出来的K值为10%,将被扣6分。报价90万元的供应商,算出来的K值为-10%,将被扣4分。报价高的供应商被扣分可以理解,但报价更低的供应商也被扣分就让人难以接受。
  淘汰低报价供应商致高价中标
  “对低报价供应商扣分已让我们无法理解,如果报价低于平均价8%以上,直接淘汰出局,实在让人想不通。”某电梯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
  记者在某电梯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发现有这么一条规定,如供应商有效报价低于平均报价8%以上,将作为废标处理,引起了当地多家供应商的极大不满。
  “作为当地企业,我们是厂家直接参与投标,并且具有运输、服务等成本优势,价格低很正常,而有些供应商是代理商投标,他们的报价自然会高。这么一来我们报价低的厂家完全失去了优势,甚至还面临被废标的风险。”该企业负责人委屈地说。
  杨凯表示:“淘汰低报价供应商完全没道理,是在鼓励供应商报高价,直接助推高价中标。同样一个项目,有的是代理商投标,有的是厂家投标,代理商要获利,他们的报价相对会高一些,不同供应商之间报价相差10%~20%是常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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