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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迟到而付出惨痛代价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4-26 12:48: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咚咚咚......”开标10分钟后,开标室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是谁?干什么的?”负责现场开标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开门的瞬间这样问道。
  
  打开门后,一位年轻女子提着一个装满资料的手提袋站在门口,“我是来投标的,让我进去吧!”,“已经过了开标时间,现在递交投标文件无效”工作人员回答道。随后,该工作人员把门关上继续开标。
  
  在场的每个人都认为这事就算过去了,但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开标刚刚结束,这位女子径直走到工作人员面前,说:“早上我来得很早,可是走错地方了,不然不会迟到的,况且我也就晚到了10分钟,您就帮我把投标文件给收了吧?”这句话一出口,让在场的每个人哭笑不得。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政府采购有规定,晚来一分钟都不行,现在不可能接收你的标书,你只能等下一次投标机会了。”无奈之下,该女子只好默默离去。
  
  迟到10分钟,也许真的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所导致。如果迟到1个多小时,就实在说不过去了,就在开标当天,还真遇到了这样的供应商。“还有一个供应商11点了才来,迟到了1个多小时,不明白他这个时候还来干什么。”在记者离开开标现场后,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就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相信这个道理对于那些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来说早就明白。即便如此,在一些开标现场,依然能够看见那些迟到者的身影。“迟到的后果就是作为无效标处理。”这个事实谁也无法改变。迟到的代价是惨痛的,一个疏忽就会让之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变得一文不值。
  
  话说回来,对于一个时间观念不强的人,政府采购项目又怎么放心交给他来做呢?那么,期待这样的供应商为用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也就变成了一种奢侈。这样的供应商出局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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