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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棚户区采购91部电梯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1:54: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XCZB23-1511045
 
  2.3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包括地块编号BS01-03-02,天府路东、同心路北、康庄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2,同心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3,同心路南、同福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9-02,同舟路北、同福路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
 
  2.4 招标范围
 
  91部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具体的招标范围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电梯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代理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3.2 投标人如为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电梯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 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装其投标品牌电梯且单份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在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阶段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其建造师注册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4 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销售其投标品牌电梯且单份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5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3.6 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外,其它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代理商报名,电梯生产企业的本项资料也需提交)
 
  4.1.3电梯生产企业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A级证书(附明细表)、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代理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电梯生产企业报名,本项代理商的资质不需提交);
 
  4.1.4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的,提供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类似业绩合同及注册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4.1.5 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合同;
 
  4.1.6 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交);
 
  4.1.7 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
 
  4.1.8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函原件等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2~4.1. 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3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39号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刘工 郑工
 
  联系电话:0371-63976573/63976168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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