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汽车配套服务中心工程和宁海县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25)的澄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09: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关于宁海县汽车配套服务中心工程和宁海县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25)的澄清通知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5-26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汽车配套服务中心工程和宁海县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25),现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应为2015年6月9日11: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应为2015年6月12日9:00。 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5年6月9日11:30前将回执单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6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汽车配套服务中心工程和宁海县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25)的澄清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