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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厦方招〔2016〕14702号-关于FX2016-147宁宝公园及杏滨中心小学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7-01-09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宁宝公园及杏滨中心小学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FX2016-14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637359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1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宁宝公园及杏滨中心小学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12/t20161213_773097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采购人通知,现对FX2016-147宁宝公园及杏滨中心小学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具体的评标标准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1、技术因素(满分100分,占总分权重为50%)

1-1

设备的总体质量水平: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的完整性、质量认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4]分。

10分

1-2

投标人所投的品牌制造商有能力生产曳引式客梯“V值”能够达到8m/s以上(含8m/s)的得10分,达到7m/s以上(含7m/s)的得5分, 达到6m/s以上(含6m/s)的得3分,不重复得分。

注: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1-3

投标人所投的品牌制造商有能力生产无机房客梯“V值”能够达到2m/s以上(含2m/s)的得10分,达到1.75m/s以上(含1.75m/s)的得5分,不重复得分。

注: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1-4

投标人所投的品牌电梯制造商有能力生产消防员电梯“V值”能够达到4m/s以上(含4m/s)的得10分,达到3m/s以上(含3m/s)的得5分,不重复得分。

注: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1-5

投标人所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器)与所投产品整机为同一品牌的得5分,并提供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器)型式实验报告及所投产品整机型式实验报告复印件的加5分,满分10分。

10

1-6

所投电梯品牌具有停靠技术和无传感器负载自动补偿技术的得5分,并提供产品彩页的加5分,满分10分。

10

1-7

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门锁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产品的得5分,并提供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加5分,满分10分。

10

1-8

曳引机、门机、控制柜装置均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产品的得5分,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的加5分,满分10分。

10

1-9

投标电梯品牌的通讯采用网络化CAN总线串行通讯的得5分,并提供产品彩页证明的加5分,满分10分。

10

1-10

所投电梯的曳引机、门机采用永磁同步的得5分,并提供产品彩页的加5分,满分10分。

10

2商务因素(满分100分,占总分的权重为20%)

2-1

电梯整机制造商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金≥5亿元得10分,5亿元>注册资本≥4亿元的得5分,4亿元>注册资本≥3亿元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10

2-2

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成立年限进行评价,优10分,良5分,一般2分。

注:须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10

2-3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达到‘钻石’AAA级优质客户,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的得5分。

5

2-4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CE认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的得5分。

5

2-5

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2013,2014,2015年度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30亿的得10分,30>主营业务收入≥25亿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备注:制造商需提供各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10

2-6

所投电梯品牌获得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三个及以上创新型企业证书的得10分,二个创新型企业证书的得5分,一个创新型企业证书的得2分,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2-7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由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数量进行评价,四个或以上的得10分,三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5分,二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2-8

根据投标电梯安装单位的电梯维保台数多少进行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3]分、差(3,0]分。

10

2-9

投标电梯安装单位为厦门本地注册企业,并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得10分。

10

2-10

供应商的服务情况:

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性、技术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维护响应速度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3]分、差(3,0]分。

10

②为保障本地化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注册或设立分公司的得10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0

3价格因素(满分100分,占总分权重为30%)

3-1

各有效报价得分 = 100×(最低有效报价÷有效投标人报价)。

投标人若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中规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按扣除后的评审价格进入价格因素评分。

100分

4、附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节能产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定;环境标志产品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当期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定;投标人须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当期清单的产品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对此类产品另外再单独提供1份分项报价(格式附后,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不对此项进行加分)。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在本优惠政策范围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包括: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

如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总金额

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优惠办法

1

10%(含10%)至50%(不含50%)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5%的加分

2

50%及以上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10%的加分

各有效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技术因素×50%+商务因素×20%+价格因素×30%+附加分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7年01月24日上午09:00;原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7年01月16日下午17:30。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集美区侨英路2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61063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小姐 0592-888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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