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档案局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灵武市档案局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灵财(采)2017065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天哲
项目联系电话:1399501300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武市档案局电梯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灵武市档案局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2.6 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A级资质及宁夏当地质量监督局签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货梯安装及维修A级)以上资质(原件);现变更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A级资质及当地省级质量监督局签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货梯安装及维修A级)以上资质(原件);
2、原灵武市档案局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8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2.8 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宁夏当地质量监督局签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货梯安装及维修A级)资质(原件);现变更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当地省级质量监督局签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货梯安装及维修A级)资质(原件);
3、原灵武市档案局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条投标人须知,(五)条开标与评标,19.6评分细则中的第2条:
2 | 商务标响应 情况 | 10分 | 商务标响应情况(标准分10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A(5分):注册资本: (1)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3000 万元,得5分;注册资金≥1000 万元,得2 分;注册资金≥500 万元,得1 分,注册资金<500 万元,不得分。(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2)如为制造厂家投标的,制造厂家注册资本≥3亿元,得5分、注册资金≥1.5 亿元,得2 分;注册资金≥5000 万元,得1 分;注册资金<5000 万元,不得分。(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B(5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有两项得2分,有三项得5分(提供原件) |
现变更为
2 | 商务标响应 情况 | 10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0.5分,减完为止。 |
4、现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5月21日17:00时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5月22日9:00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武市档案局
地 址:灵武市政府一楼
联 系 人:姬天哲
联系电话:13995013008
招标代理: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第30幢1号房
联 系 人:叶 敏
联系电话:0951-475838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武市档案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政府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姬天哲 13995013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第30幢1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敏 0951-475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