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医院卫生保洁、中央运送及电梯运行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医院卫生保洁、中央运送及电梯运行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703]FJSD[GK]201700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练
项目联系电话:159801503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1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医院卫生保洁、中央运送及电梯运行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p.fjzfcg.gov.cn:8090/area/jianyang/
三、更正事项、内容:
医院卫生保洁、中央运送及电梯运行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350703]FJSD[GK]2017004
1、本项目的合同预算价3600000元(因初报预算时按112人的人员配置要求预算的,现核减为110人的人员配置要求),故合同预算价更正为:3500000元。
即: 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医院服务 | 否 | 1年 | 3500000 | 3500000 | 70000 |
2、招标文件第二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里面的第13项第1条为系统固有模板。本次的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3、有关质疑内容里面出现的“采购中心”字样均变更为“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
(1)、招标文件第二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里面第9项②质疑时效期限: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 自招标文件下载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中心提出更改为:“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 自招标文件下载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2)、招标文件第二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里面第10项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中心提出更改为:“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3)第三章七询问、质疑、投诉第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更改为“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4)第三章七询问、质疑、投诉15.1质疑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中心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更改为:“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更正公告为准。
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3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 建阳区东桥东路3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建东138600572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4号楼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练1598015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