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 黎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 2、原项目名称: 黎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 3、项目编号: 黎财采(2017)168号
- 4、项目序列号: 黎财采(2017)168号
- 5、项目联系人: 聂东利
- 6、项目联系电话: 0855-6098473
- 7、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7-11-21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一、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5.1、商务部分评标内容原为:商务部分评分内容(20分)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1 交货期承诺 10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缩短十天(即交货期在将 20 天以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得 10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5 分,不满足的得 0 分。2 质保期 5分 满足招标要求得 5 分,不满足的得 0 分。3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 5分 规范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1分。现更正为:商务部分评分内容(10分)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1 交货期承诺 4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缩短十天(即交货期在将 20 天以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得 4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2 分,不满足的得 0 分。2 质保期 3分 满足招标要求得 3 分,不满足的得 0 分。3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 3分 规范的得3分,一般的得2-1分,差的得0分。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第6条内容原为:6.1 投标报价分(20分)评标基准价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值,这个最低值为基准价。其他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但最高分为满分20分,超过20分的只计20分)现更正为:6.1 投标报价分(30分)磋商基准价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值,这个最低值为基准价。其他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30%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 否
- 12、采购人名称: 黎平县公安局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迎宾大道20号大地春城C栋2301
- 项目联系人:聂东利
- 联系电话:0855-6098473
- 附件: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