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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交通大厦和江滨公寓电梯更新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6-15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8年05月3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清远市交通大厦和江滨公寓电梯更新采购项目(441800-201805-051000-001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实际情况需要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之“(六)售后服务”的“3.设备在质保期内维修,维修完毕正常运作后,投标人须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其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每逾期一天,质保期延长二天。质保期内的维修原则上不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质保期自第四次维修结束日起计算顺延二年。”。

现变更为:设备在质保期内维修,维修完毕正常运作后,投标人须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其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每逾期一天,质保期延长二天。质保期内如因质量问题维修的,原则上不超过三次(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超过三次,质保期自第四次维修结束日起计算顺延二年。

2.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之“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之“附件3评分细则附表”之“技术部分”的“投标人所投电梯具有三相交流伺服异步无减速装置得8分;具有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得3分;具有永磁异步曳引机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或试验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电梯具有三相交流伺服异步无减速装置得8分;具有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得5分;具有永磁异步曳引机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或试验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3删除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之“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之“附件3评分细则附表”之“商务部分”的“投标人自2016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曾获得省级或以上制造业企业500强荣誉证书得4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4.公开招标文件之“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之“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之“附件3评分细则附表”之“投标价格”的“投标价格的分值和最高分值30分”。

现变更为:投标价格的分值和最高分值34分

5.本项目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现变更为2018年6月29日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均为2018年6月22日9时30分,现均变更为2018年7月4日15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070415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龙飞联系电话:0763-33827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8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A01a号、A01b号
联系人:李幸男联系电话:0763-3382025
传真:0763-3380185邮编:511515
(三)采购人: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一号楼
联系人:劳英华联系电话:0763-3383058
传真:0763-3377660邮编:511518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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