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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东城梨川大王洲安置小区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31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东城招投标服务所 于2018年08月2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城梨川大王洲安置小区电梯采购项目(441900-3-201808-0320124-0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技术参数等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P13-14页,15投标保证金,第2)条①修改为: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专业担保机构或商业银行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纳。

2、招标文件P27页,27合同的签订,第27.3条删除。

3、招标文件P28-29页,29履约保证金,第2)条修改为: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规定,中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

4、招标文件P44页,4)质保期限,修改为:一年,自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之日起计。招标文件P37页,第7.5条的相应内容调整为:质量保证期为自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之日起一年。

5、招标文件P44页,二基本技术要求.1技术规格L2、L4、L6、L8、L9井道宽深修改为:2100*2200

6、招标文件P45-47页,1.2担架无障电梯技术参数和1.3消防电梯技术参数,层站门中的“(2.5m/s)”删除。

7、招标文件P51-53页,2电梯功能配置要求中的“非服务层设备”、“即时预报”、“上/下班高峰服务”、“节能运行”和“高峰服务”删除。

8、招标文件P54页,4.项目进度计划和质保期要求,第4.1条增加如下内容:如果承包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业主可要求承包商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业主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商承担赔偿责任。

9、招标文件P54页,4.项目进度计划和质保期要求,第4.7条增加如下内容: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为12个月。

10、招标文件P58页,付款条款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收到付款申请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经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领取验收合格证后,收到付款申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质保期满后,收到付款申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0918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袁先生联系电话:0769-2249192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331397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东城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办2号楼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69-22491926
传真:0769-22491926邮编:523129
(三)采购人:东莞市东城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大道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大楼4楼
联系人:陈冠华联系电话:0769-22331397
传真:0769-22331397邮编:5230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东莞市东城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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