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编号:TRZBC2018-103
致:各供应商
原发出的《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四、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余不变,特此更正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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