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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4: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3246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广深公路南、文涌西地段

四、项目概况:采购及安装电梯两台。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投资规模: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5.2招标内容为: 本项目所需电梯两台,一台为载客电梯,一台为消防电梯。电梯型号为:载重1050KG,速度2M/S16站国产电梯。交货、安装日期须由招标人指定。

5.3工程投资规模:约90

六、资金来源:国家财政。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1123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1124

报名时间:上午:1000 —下午1500(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到场签到)。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拟投标货物的电梯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电梯和自动扶梯)。

7、投标人自2013111(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1个电梯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 名时选取所有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按本招标公告第八条要求递交证明材料(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32460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和其他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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