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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房电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0-29 08:35:00 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房电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房电梯政府采购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PEDZ2013-77#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采购电梯15部,计划投资约6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11#楼共6部,各12层(含地下室);12#至15#楼共8部,各七层;16#楼1部,共3层。具体层高及尺寸详见尺寸定位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技术参数如下:

楼号

名称

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井道尺寸(mm)

基坑深度mm

数量(台)

停站层

备注

宽度

深度

10

乘客电梯

≥800

(10人)

1.0

1900

1850

1400

3

-1-11

无障碍电梯

11

乘客电梯

≥800

(10人)

1.0

1900

1850

1400

3

-1-11

12

乘客电梯

≥1000

(13人)

1.5

2100

2110

1550

2

1-7

一部兼无障碍电梯

13

乘客电梯

≥1000

(13人)

1.5

2100

2110

1550

2

1-7

14

乘客电梯

≥1000

(13人)

1.5

2100

2110

1550

2

1-7

15

乘客电梯

≥1000

(13人)

1.5

2100

2110

1550

2

1-7

16

货梯

≥1000

0.63

2400

2300

1500

1

1-3

招标范围为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及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四)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所投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五、报名要求:报名企业必须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仅生产厂家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后附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仅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46-8055118 15263866501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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