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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及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及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及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STGPGK-2016-3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

A包

空调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施工、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3. A包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B包生产厂家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开标现场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投标单位应在枣庄市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或承诺中标后在枣庄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
  4. A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6. 本次招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5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包

    电梯

250000(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年 3月28日08时00分至2016年4月1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机电安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A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A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若为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B包)、A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上述资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300元/包(含图纸)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4月19日08时30分至 2016 年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地址:山亭区府前东路第十八中学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地址: 山亭区府前路3号

 联系人:管主任                 联系方式:1386321179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联系人:陈霞                  联系方式:0632-5765126 13563227331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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