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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外科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外科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外科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因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将有关事项二次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外科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范围:2部医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时间:供货期40日历天,安装调试期25日历天;
2.3 交货地点: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
2.4 预算价:60万元;
2.5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本招标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疑问请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2.6本招标项目为合格验收交钥匙工程,所有含采购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检验,施工安全护栏设置照明等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7本项目投标总价包含旧电梯拆除费用(在报价中拆除旧电梯费用单独列出)。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1制造商必须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3.2代理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允许销售安装其电梯设备产品的授权书(注: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拒绝任何公司以二级公司及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原件:
4.1营业执照;4.2组织机构代码证;4.3税务登记证;4.4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5若代理商则提供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该证可以提供复印件)及授权书;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购买);4.8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4.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查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一份。
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购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家生                      联 系 人:陈婕
联系电话:0878—3108078               联系电话:0878-3156290、13769264247
    真:0878—3123818                   真:0878-3156290
 
 

                                                      2016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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