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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城区改造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沈丘县和谐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电梯设备与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2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沈丘县和谐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
电梯设备与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16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和谐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电梯设备与安装工程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投资[2014]第2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城区改造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于2016年4月11日报名截止,因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沈丘县建设路北侧、教育园区南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79台电梯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直至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制造A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A级资质。具备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大认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满足制造商资格要求资质。
必须在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取得维保点验收合格的证明;开具维保证明。
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专业资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公证件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17时前到周口市交通路与汉阳路(原大闸路)交叉口金润国际大厦17楼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须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17时前到周口市交通路与汉阳路(原大闸路)交叉口金润国际大厦17楼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城区改造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行政新区
联 系 人:王新华
电 话:13503940129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汉阳路(原大闸路)交叉口金润国际大厦17楼
联 系 人:朱继红
电 话:0394—7803208、7803209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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