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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5、16、17及18号地安置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5、16、17及18号地安置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进行二次招标,诚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力并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5、16、17及18号地安置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
2.2招标范围:相关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5号地安置区,共包含63部电梯、1部餐梯;
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6号地安置区,共包含47部电梯、1部餐梯;
三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7号地安置区,共包含50部电梯;
四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8号地安置区,共包含80部电梯、1部餐梯。
具体参数等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梯制造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颁发合格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投标人须是所投电梯的设备制造商。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级别为A级)。
3.4投标人在郑州市内有固定的安装、维修保养机构。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15、16、17及18号地安置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四个标段中,各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 凡资格要求符合上述者,请及时关注航空港招标专区网站,登录航空港招标专区网址(http://www.hnicwx.com/hkgzb),搜索项目名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注: 4.1、4.2所述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航空港招标专区网址(http://www.hnicwx.com/hkgzb)。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5.1、5.2所述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航空港招标专区网址(http://www.hnicwx.com/hkgzb)。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5室
联 系 人:段明涛、闫志明
电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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