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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1828C-光耀楼电梯采购安装及旧电梯拆除回收-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火炬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耀楼电梯采购安装及旧电梯拆除回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耀楼电梯采购安装及旧电梯拆除回收

项目编号:GW2016-1828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5709、22793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火炬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开发区新丰三路12-14号

联系方式:庄女士,0592-57179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0592-2225709、227932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光耀楼电梯采购安装及旧电梯拆除回收,客货两用电梯4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投标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许可明细表有效复印件。(二)投标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3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按开标当日的中间汇率计算),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须含有注册资本数额)的网页截图打印页。(三)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四)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7:16 至 2016年05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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