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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9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5-09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6XSZFCG072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县人民法院电梯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1:310000.00元子包2:27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②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③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5月1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伍仟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6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03日14时20分
八、投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03日14时20分
十、开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单位:
象山县新华书店/骆华建/13506681861/新华路269号 象山书城5楼
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张振杰/13738881187/象山县丹东街道万象路489号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瑞林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附件:072G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_2016591640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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