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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静安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市政府实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8 00: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2015年静安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市政府实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编号:2015-C069



二、 项目名称:



2015年静安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市政府实事项目



三、 招标内容:



静安区内16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注册地为上海市。



4、具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



5、以前从事过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



     6、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原件或法人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文件;



     4、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退回,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



5、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说明:



1、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磋商文件。



2、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3、以上报名文件需提供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澄清、磋商截止时间及其他



1、报名时间:2015528日起至201563日止(上午9001100和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5号二楼



2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报名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要求澄清的,在201564日下午1500时前(北京时间),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4、磋商时间:2015615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54楼会议室



      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投标截止时间:2015615下午14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西康路6585号二楼



   联 系 人:郭大为  杨艳



   联系电话: 62551258  62551635



   传   真: 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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