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网浙江安吉县供电公司供电大楼电梯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国网浙江安吉县供电公司的委托,现就国网浙江安吉县供电公司供电大楼电梯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15-2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分散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1 | 乘客电梯 | 1台 | 8层/8站/8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0万元 |
2 | 电梯配件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具有电梯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的经销商且在湖州地区或杭州地区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
3、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机房客梯制造C级及以上证书,安装单位必须具有乘客电梯安装及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
4、制造商注册资金需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楼(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5)相关电梯制造、安装及维修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6)经销商参加本项目,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明确牵头人,格式自拟)
(8)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13:3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13:3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安吉支行
帐 号:8112 5912 8000 608
十三、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9%收取。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国网浙江安吉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2-2426330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01677 传真:0572-5601397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国网浙江安吉县供电公司党群工作部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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