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垂直电梯项目II)的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垂直电梯项目II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ZZ21507716;采购表编号:GC2015042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垂直电梯项目II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财政性资金预算人民币35万圆整。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6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制造商或取得该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合法经销商(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且是通过ISO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的电梯生产厂家;
5.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或以上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证明,没有提供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即从2012年5月至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 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或以上)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 制造商具备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及ISO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加公章复印件;
? 投标人如果不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商则须出具该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6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9日下午14:30~15: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下午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9日下午15:00。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60-88662120-628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