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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白午集中安置四期建设工程项目1、2、4区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2 14: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凯里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白午集中安置四期建设工程项目1、2、4区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 2、项目编号:GZKJDZC2016-13号
  • 3、项目序列号:GZKJDZC2016-13号
  • 4、项目联系人:孙茜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608333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6,21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相关投标服务资质;③营业执照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1)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合格有效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合格有效证书;电梯设备安装必须由电梯生产厂家进行安装。(2)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销售(供货)代理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合格有效证书,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销售授权委托书;电梯设备安装必须由电梯生产厂家进行安装。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报名方式及注册入库需知: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6-22 09:00:00至2016-06-28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7-13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7-13 09: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6-22 09:00:00至2016-07-13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在开标前缴纳到账,缴纳成功后无需换取收款收据。(保证金咨询电话:0855-8685610)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R94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白午安置新区14号楼
    •   项目联系人: 熊林凯
    •   联系电话: 1868545307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投标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3、对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清单”)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4、参加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相应证明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迎宾大道20号大地春城C栋2301
    •   项目联系人: 孙茜
    •   联系电话: 0855-8608333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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