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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的通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的通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的通知

项目编号:HKGP2016-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7208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行政办公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0898-687208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898- 66156091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1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电梯

    2部

1、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只接受国产产品报价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如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生产厂家出具有效代理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非生产厂家报价);2.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适用于非生产厂家报价)。2.3供应商必须在海南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外省的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应取得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允许在海南省从事电梯安装活动的备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9:06 至 2016年06月29日 19:0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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