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公安局信息化大楼工程及办公大楼电梯釆购安装项目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埔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大埔县公安局信息化大楼工程及办公大楼电梯釆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XSD16HG06180M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XSD16HG06180MZ
二、项目名称:大埔县公安局信息化大楼工程及办公大楼电梯釆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五、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工程及办公大楼电梯釆购安装 | 3台 | 人民币 133.5 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120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
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3、监管部门:大埔县财政局。受理投诉电话:0753-5554133。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6.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1月-5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1月-5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投标电梯整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如果是授权代理商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整机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授权资料原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3投标人必须提供电梯安装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安装维修资质为B级或B级以上。
6.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6.5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9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
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书)复印件;7.3.2电梯整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7.3.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7.3.4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
7.3.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八、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丽都路支行
账号:7302 6020 1476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00~ 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3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为了满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改版需求,请参加省直单位和市级单位项目的供应商及时(最好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入库(操作流程详见首页“办事指南”),否则本项目结果公告将无法发布,同时也会影响后续合同备案工作,感谢配合!(若供应商已完成登记,请忽略此温馨提示!)注册时要选广东门户。
十三、联系方式:
1、 监管部门:大埔县财政局
受理投诉电话:0753-5554133
2、 采购人名称:大埔县公安局
采购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22272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小姐
联系方式:0753-2390068
电邮:xinshide@126.com
传真:0753-2390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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