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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干休所展览路武警总部政治工作部干休所电梯置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干休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展览路武警总部政治工作部干休所电梯置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展览路武警总部政治工作部干休所电梯置换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02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笑扬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8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干休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楼

联系方式:张助理 010-683191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笑扬 010-639058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数量及范围:电梯数量:2台。电梯采购、供货、安装、土建恢复、电气设施、运行、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即交钥匙工程。(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投标单位负责办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取证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2)具有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A级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在近三年内有与本项目相当或更大规模的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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