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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1-新图书馆电梯及室外绿化项目(第一包电梯)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影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1-新图书馆电梯及室外绿化项目(第一包电梯)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1-新图书馆电梯及室外绿化项目(第一包电梯)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AHP-2016-ZB-2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阿曼

项目联系电话:138101280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电影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822834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阿曼 138101280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图书馆配楼加装电梯1台(含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新图书馆报告厅加装电梯1台(含采购及设备安装)。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采购数量

设备选型

控制系统

额定载重量(kg)

运行速度

(m/s)

层/站

井道净尺寸

宽*深(mm)

开门净尺寸

宽*深*高(mm)

1

新图书馆配楼加装电梯1台

无机房客梯

交流变频变压控制

1050

1.0

3

2900×1800

900×2100

2

新图书馆报告厅加装电梯1台

2

2500×1800

900×21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1)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持有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电梯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电影学院A楼行政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 (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报名材料。

3、请报名企业在前往报名时先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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