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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房楼电梯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275)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7:14: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房楼电梯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房楼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2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梓珺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686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解放东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小周,0773-28806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秦梓珺,联系电话: 0773-286863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六合路123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2号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  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房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房楼电梯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27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4台(有机房3台、无机房1台)乘客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1#楼电梯(客梯,其中一部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2

载重量1000kg;速度1.5 m/s;停靠站数5站;提升高度15 m;井道尺寸(宽×深)2200 mm×2400 mm;机坑深度1700 mm;冲顶高度4700 mm;机房高度3000 mm;土建门洞尺寸(宽×深)1100 mm×2200 mm

2

2#楼电梯(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1

载重量1000kg;速度1.5 m/s;停靠站数5站;提升高度15 m;井道尺寸(宽×深)2200 mm×2200 mm;机坑深度1800 mm;冲顶高度4700 mm;无机房;土建门洞尺寸(宽×深)1100 mm×2200 mm

3

3#楼电梯(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1

载重量1000kg;速度1.5 m/s;停靠站数4站;提升高度11.4 m;井道尺寸(宽×深)2200 mm×2200 mm;机坑深度1700 mm;冲顶高度4700 mm;机房高度3000 mm;土建门洞尺寸(宽×深)1100 mm×2200 mm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0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资质B级(曳引式客梯)及以上资质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企业;

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4. 同一品牌电梯只能是生产厂家或只能是生产厂家就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作为投标主体参加投标。如为生产厂家投标需在广西区内设有分支机构,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要区内设有分支机构;

5. 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

6.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8月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8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0773-2868633)。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732868633),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其中一个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45050163510109668899-0113、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广西农村信用社:20308053453000115、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高新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5日10 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25日10时0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解放东路;

      联系人及电话: 小周,0773-2880683。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六合路123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2号楼4楼;                  

      项目联系人:秦梓珺,联系电话: 0773-2868633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9123。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资质B级(曳引式客梯)及以上资质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企业;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4. 同一品牌电梯只能是生产厂家或只能是生产厂家就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作为投标主体参加投标。如为生产厂家投标需在广西区内设有分支机构,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要区内设有分支机构;5. 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6.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732868633),否则,邮购不成立。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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