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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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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枣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ZZ2016-YGZD-001

四、项目名称:枣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五、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如为代理商,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资质,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 级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和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地点:滕州市龙泉中路美铭广场A座1603室

2、时间:2016 年 8 月15日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7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壹佰伍拾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生产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自身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代理商的唯一授权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 9 月 5日下午14 点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二号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磊

联系电话:0632-5169988、18863205969

电子邮箱:sdygzd123456@163.com

地址:滕州市龙泉中路美铭广场A座1603室

招标人:枣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632-8059991

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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