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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0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03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江

项目联系电话:0851-841230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樱花巷20号

联系方式:段力 联系电话:0851-86827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江 联系电话:0851-84123085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3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TC-HW-2016-0371

3、项目序列号:XHTC-HW-2016-0371

4、项目联系人:于江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123085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电梯(7层)

(2)采购数量:1部

(3)采购预算:300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电梯1部,1000KG承重、乘坐13人、7层7门7站、1米/秒。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近壹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特殊资格要求

    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才A级资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

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C、投标人必须在贵阳市设有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提供房屋合同、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证明),该售后维修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上述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9 月21  日09时00分起至2016年 9 月27  日17时00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电话:0851-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直接登陆电子证书用户管理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0 月 1409 30 分。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0 月 14 日  09 30 分。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1 日09:00至2016年10  月 13 日17: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事指南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樱花巷20号

项目联系人: 段力

联系电话:0851-86827837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3号楼

项目联系人:于江

联系电话:0851-84123085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16年 9 月 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近壹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特殊资格要求 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才A级资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C、投标人必须在贵阳市设有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提供房屋合同、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证明),该售后维修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gzsggzyjyzx.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册电子证书用户直接登陆电子证书用户管理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8:00

六、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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