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电梯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电梯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采购名称及编号:鹤山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电梯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采购编号:JM2016-HHJY022);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台;
4.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预览或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招标需求;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且中标人收到进场开工通知书后 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若超过此时间,每天扣罚3000元/天,提前完工的不奖不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设备(电梯)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3.如两家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是同类产品,则只能允许提供单项经销证明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电梯的安装、维修施工类别;
5.投标人所投报的电梯应当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四、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如两家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是同类产品,则只能允许提供单项经销证明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单项经销证明;
4.投标人如果是所报品牌(电梯)设备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电梯的安装、维修施工类别;
6. 提供所投报的电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五、现场踏勘安排:
1.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鹤山市沙坪镇新鹤路129号金叶大厦
3.联系人:李小姐
4.联系电话:8990363、13427468160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日09:30时至10:0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4.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670239053002994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 系 人:江佩岑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 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委托招标项目,非政府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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