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梯工程(GXJXZBGL2016-038)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5 13: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项目编号:GXJXZBGL2016-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06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公安局

地址:桂林市三多路1号

联系方式:夏工,0773-89952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婷,0773-280600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临桂新区万东路以西、万北路以南、规划道路以北地块内

招标内容: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t的乘客电梯7台、消防电梯3台,

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供应、安、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及质保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级】;3同一品牌电梯只能是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就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代理商作为投标主体参加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区秧塘工业园区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是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就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书、销售授权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并合格方可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区秧塘工业园区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区秧塘工业园区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558083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编号:GXJXZBGL2016-038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行审字【2013】15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桂林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自治区配套、地方配套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70%、25%、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