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及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9 0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及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及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QJ16316-0202
2.2招标内容:
9/9/9 层/站/门 2台、8/8/8 层/站/门 2台、7/7/7 层/站/门 1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2.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设备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具有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4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的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7拟派往本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的人员需提供电气或机械类工程师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9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3.11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12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9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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