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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2167)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9 1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216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612167

二、 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改造及电梯土建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四、 采购数量:3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六、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5.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网页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 拟派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备查)
8. 提供投标人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9. 投标人必须前往现场勘察,并出具采购单位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上述资质(第2-8项)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否则不接受报名) 以上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电子文件下载
1.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ylyzb.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可自行点击招标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期间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18号五楼(如家快捷酒店正对面)
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开户行帐号:
保证金汇款账号:
收 款 人: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帐 号:705564746491
标书款/中标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经纬支行
帐 号:2006022709020195409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5栋1801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01号)。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止。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连平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62-4326478
传真电话:0762-4326478
邮编:5171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5栋1801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2-3169928、38719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E-mail:hylyzb888@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2-3169928

附件:电子文件下载
1.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下载
2. 《招标文件》下载
3. 《投标报名登记表》下载



发布人: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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