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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13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省平原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71-4

2.3招标范围:项目有关设计、制造、设备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配合、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免费质保维修、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办理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使用合格证、电梯准运证等。

2.5项目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119号。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7交货安装期:交货期:根据土建施工进展由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

               安装工期: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

3.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

3.4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类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3.6所投电梯均应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经营时间未够三年,应提供注册期后至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附财务报表说明。且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提供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3.8信誉要求:

(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需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2)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12  13 日至 201612  2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四楼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三证合一情况者,可只携带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试验报告

7、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

8、近半年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9、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

4.2 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9家(含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119号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628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

     人:刘女士

       话:0371-55053535

       真:0371-63870276

 件:www.hncjzb@163.com

                                          

 2016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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