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二期)项目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2015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二期)项目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DJ2016CG11086Z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二期)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电梯 | 6台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90.00万元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 |
备注:
1. 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详细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电梯制造、采购、运输、保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和强制检测、培训、保养、办理使用证、售后服务、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规范验收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等及相关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等(含税)。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haoqing.gov.cn)、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qdejun.com/)。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 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并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不是投标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合法的经销代理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6. 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合法销售授权函(非制造商提供)、电梯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如非法人代表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为了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先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八、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17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下午3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下午3时00分;
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开标室;
十、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止。(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758-2293376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0758-2867209-3001
传真:0758-2867638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十四、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陆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 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评估)检验站(中山)的中标公告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风情雅苑电梯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新乡市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 南平市青少年宫采购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荆门市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创新创业园服务平台7、8、9号厂房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 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安舒茨文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