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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监狱南京路14号大院警察职工住宅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三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30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路14号大院警察职工住宅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路14号大院警察职工住宅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三期)

项目编号:0835-1601126G074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监狱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华盛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南京路14号大院警察职工住宅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三期)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公司,同时持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无在投标和在建项目;6. 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的复印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齐全完整,原件中标后核查;所提交的企业和人员的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存有疑问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企业登记信息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0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原件现场备查)。
7、拟派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身份证和岗位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复印件(均由本人现场提交原件,现场备查)。以上资料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报名时须自行准备密封袋。
以上资料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报名时须自行准备密封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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