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梯设备招标公告-FJLQ20175003
作者: 发布于:2017-01-15 0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LQ20175003(2017侯财购计[002]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侯县公安消防大队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电梯 | 电梯 | 消防 | 4台 | 6层6站/1000kg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公安消防大队 | 潘先生0591-22988218 | 闽侯县 | |
3、预算资金:115.98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7-01-16至2017-01-2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具体购买要求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 6、联系人: | 郑小姐 | 7、联系电话: | 0591-63037983 | 传真: | 0591-63037992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lqzb.com | E-mail: | fjlqzb888@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有效复印件,无不良供货记录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 3、投标人需书面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息记录打印件或网络截图并注明下载网址;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须具备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扶梯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产品安装维保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若安装维保单位非投标人自身实施,则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安装维保协议书;上述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7、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他具体要求和释义(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投标人”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7-02-10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7-02-10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开标大厅。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402023209600058290 |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7-1-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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