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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分公司客货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1-23 09: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客货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客货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THQZ-320170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68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分公司

地址:晋江

联系方式:唐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魏 0595-2216812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

1

客货电梯

1台

28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并获取与投标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对于电梯井道偏位、预埋件埋设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各项费用增加,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若中标,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电梯井道尺寸偏差修正(规范允许范围内)、电梯安装中预埋件埋设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均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买方不予调整合同价且不另行支付费用。

5、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制造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在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双面复印);(4)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6)提供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个月本企业缴纳税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提供投标人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8)提供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复印件; (9)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1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14)投标人所投的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1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16)合同包一预算价为28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3日 08:00 至 2017年0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23日起至2017年2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投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投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人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690100100099391

      注:开标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  152300100100453290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每周五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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