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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公安刑侦支队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06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公安刑侦支队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公安刑侦支队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7-H18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53779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

联系方式:010-697459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丹丹537799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五、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拟购数量(台)

财政预算金额及编号

备注

1

公安刑侦支队电梯采购项目

2

946000元

JM-00003281

不接受

进口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公安刑侦支队电梯采购项目 2 946000元JM-00003281 不接受进口设备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三)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四)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投标;(五)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六)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财会之家第 二 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三证合一统一信用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公章;

(六)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九)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及消防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四、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指标(45分)、相关业绩(3分)、售后服务(10分)、公司实力(3分)、项目人员配备(5分)、环保节能(2分)、标书制作(2分)。

十五、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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